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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范朝燈等二人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本物件為昭和15年(1940)7月23日范朝燈與呂石德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佃農呂石德租用(租穀)業主范朝燈位於新竹郡關西庄下南片的土地3筆,期限自昭和13年(1938)12月20日至昭和18年(1943)12月20日。賃貸人:范朝燈,賃借人:呂石德,立會人:關西庄業佃會長佐藤今朝松。本物件紙質泛黃,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上方貼有1枚印花,印花上方蓋有2個戳記。賃貸人與賃借人簽名下方蓋有其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燈、呂石德
  • 日期
    年代: 昭和十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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