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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九年坪林大橋臨時橋及人行路人工料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9年(1950)坪林大橋臨時橋及人行路人工料收據,為一長方形信紙,稿線為黑色,以黑筆直式書寫,於民國39年(1950)4月18日由彭鼎漢開給坪林大橋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范,證明收訖臨時橋及人行路人工料共125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彭鼎漢
  • 日期
    年代: 民國三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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