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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九年坪林大橋工程費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9年(1950)坪林大橋工程費收據,為一長方形信紙,稿線為暗紅色,以藍筆直式書寫,於民國39年(1950)11月8日由位於竹東區下公館的三林營造廠劉阿彬開給坪林大橋委員會范朝登(朝燈),證明收訖坪林大橋工程費(含補助金)共25000元。並說明之前零散收據作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三林營造廠劉阿彬
  • 日期
    年代: 卅九年十一月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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