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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九年范添和坪林大橋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9年(1950)范添和坪林大橋收據,張數共1張,「范添和」戳記1枚,共計戳記1處。民國39年(1950)5月25日,范添和收取「竹東制水泥弍拾包之代金」,共計新臺幣230元整,確認無誤後開立收據予坪林大橋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范朝燈先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添和
  • 日期
    年代: 民國參拾玖年五月貳拾五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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