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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八年陳興盛等契約同意合約書

本物件為民國48年(1959)陳興盛等契約同意合約書,張數共2張,與編號OB92c1332為同一份合約書。「臺灣□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印」戳記1枚、「陳興盛」戳記2枚、「范朝燈」戳記2枚、「黃建榮」戳記2枚、「張阿進印」戳記3枚、「賴阿城」戳記3枚、「鄭揚飲」戳記2枚、「邱阿添」戳記3枚、「邱家瑞」戳記2枚、「潘仁宗印」戳記3枚,共計戳記23處。陳興盛等13人位在當時桃園縣復興鄉長興村字高遶、竹頭角等共有地,因興建石門水庫導致土地位於淹沒區而產生損失,眾人於陳興盛為在關西鎮老街19號的處所共同合議寫下此合約書向相關機關請求補償費,乙方代表人為潘仁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興盛等13人
  • 日期
    年代: 民國四十八年參月四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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