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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四年范朝燈土地分管豫約憑鬮拈定項目

本物件為西元1929年(昭和4年)范朝燈土地分管豫約憑鬮拈定項目,共1張,記載九份窩及南坑子尾股為天號朝丁(燈)得,柑園窩及南坑子口股為地號洪灶得,楠子寮及南坑子中央股為人號鼎香得。自西元1930年(昭和5年)起,九份窩每年貼茶租金30圓歸柑園窩得,萬廷叔屋前共業坪畑搭入梅號。三人名下皆用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丁(燈)、范洪灶、范鼎香
  • 日期
    年代: 1929~192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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