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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三年范朝燈繳納第三保保甲經費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938年(昭和13年)度全期新竹郡坪林第3保保甲費繳款收據,第1號。繳款人為新竹郡第3保范朝燈。金額6錢50圓。由新竹郡坪林第3保保正陳登彬開立收據,並有蓋押第3保印章。時間為西元1938年(昭和13年)2月9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8~193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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