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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六年范朝燈繳納家屋稅領收証

本物件西元1941年(昭和16年)臺灣總督府歲入家屋稅繳款收據,編號第1251號。繳納人為范朝燈。繳納金額為家屋稅12圓94錢。州稅家屋稅附加稅19圓41錢。街庄稅家屋割6圓47錢。由關西庄會計役林潤木開立,有押日期章,日期為西元1941年(昭和16年)1月24日。旁有1姓名章,彭氏桃□。本領收證是使用昭和15年的印刷版本。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1~194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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