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六年八月范朝燈電燈料繳款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941年(昭和16年)8月店電燈費繳納收據,繳納人為范朝燈。繳納金額為6圓15錢。使用電氣量為26千瓦。領收證上方有2個印章戳印,分別為關西/坪林,從,等字樣。收款人為新竹支店員,有蓋姓名章,順治。蓋壓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1~194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