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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七年范朝燈興南新聞使用費領收證

本物件為編號32號領收證,西元1942年(昭和17年)關西地區興南新聞代理人陳阿鳳開立給范朝燈的興南新聞使用證明。使用時間為西元1942年(昭和17年)3月1日到西元1942年(昭和17年)1月20日。費用為13圓。開立時間為西元1942年(昭和17年)1月。手寫關西取次人陳阿鳳,並蓋有並蓋有陳阿鳳姓名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2~194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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