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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消滅證及年賦償還金貸借契約書正本

本組物件共含兩個物件,首件為西元1921年(大正10年)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開立之債權消滅證,藉以證明臺北地方法院桃園出張所於西元1911年(明治44年)4月4日公證之第22541號金員貸借契約已完成。此證由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總裁志村源太郎於西元1921年(大正10年)11月10日開立,用印3枚;次件為公證第2254號年賦償還金貸借契約證書正本,內容為台灣總督府法院書記叶啓賢在西元1911年(明治44)年4月4日於臺北地方法院桃園出張所記范洪灶、范洪漢、范朝棟為契約關係者,此契約證書由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代表者總裁山本達雄於西元1911年(明治44年)4月4日開立,用印12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總裁志村源太郎、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總裁山本達雄
  • 日期
    年代: 1921~192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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