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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會社臺灣銀行便箋

本物件為西元1921年(大正10年)11月10日株式會社臺灣銀行便箋,用以證明范洪灶貸勸業資金3500圓,剩下欠款為250圓24錢。所剩欠款由大正10年7月1日起至大正10年11月10日迄,期間之利息為8圓20錢,手術料為2圓50錢,此領收證由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代理店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桃園出張所長川村直吉開立,用印2枚,收入印紙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株式會社日本勸業銀行代理店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桃園出張所長川村直吉
  • 日期
    年代: 1921~192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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