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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三致范洪灶信件

本物件為岳三致范洪灶信件,共1張,由岳三致范洪灶,書寫於紅格稿紙上。內容為洪灶賢祖弟相續之業,本永遠保存為祭典。無奈長二房已出賣,力勸壽叔祖。價金能生放增加別創大業為先前給候之基。有岳三用印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岳三
  • 日期
    年代: 十二月廿夜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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