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四十四年范洪灶領收證

本物件為范洪灶於西元1911年(明治44年)11月25日繳納西元1911年(明治44年度)3項稅之領收證,臺灣地方稅家稅,計20圓15錢,家稅特別賦課,計6圓64錢,公學校歲入負擔金,計13圓15錢。本證編號為第332號,由石崗仔區長陳遠芳開立,用印3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石崗仔區長陳遠芳
  • 日期
    年代: 1911~191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