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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三年范朝燈繳納電費領收証

本物件為西元1938年(昭和13年)電費領收證。繳納人為范朝燈繳納昭和13年10月的電費。繳納金額為5圓8錢。使用電氣量為21K。器具損料80錢。最低使用費3圓98錢。記器損料30錢。右上角有從量和石姓戳章。中間上下各有1個橘色臺灣合同電氣株式會社領收戳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8~193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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