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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二年第范朝燈學費繳交領收証

本物件為西元1937年(昭和12年)學費領收證。繳納人是住在關西庄下南片的監護人范朝燈。學生范光銘。繳納項目坪林分教場售業料後期分,繳納金額為1金1元51錢。於西元1937年(昭和12年)11月25日收。關西庄役場會計人員吳清熹。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7~193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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