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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四年范洪灶貸款證明

本物件為范洪灶於西元1911年(明治44年)3月25日向臺灣銀行貸款之證明,名目為勸業貸付鑑定料,計10圓50錢。本證編號為第187號,由日本勸業銀行代理店株式會社臺灣銀行開立,用印5枚,印花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株式會社臺灣銀行
  • 日期
    年代: 1911~191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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