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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三年范洪漢土地壹部賣渡証書

本物件為大正13年(1924)范洪漢土地壹部賣渡証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印」1枚、印章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范洪漢,買主為范洪灶、范朝燈。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不動產為建物敷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郡關西庄坪林。范洪漢將此建物賣給范洪灶等。交易金額為賣渡代金5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洪漢
  • 日期
    年代: 大正拾參年六月參拾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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