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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五年衛壽宗立杜賣盡根水田山埔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道光15年(1835)衛壽宗立杜賣盡根水田山埔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4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業□衛主賜記」1枚、「淡防分府給□業主墾戶衛壽宗戳記」4枚、「淡防分府給□業主墾戶衛壽宗戳記」半截戳記1枚、印章半截1枚。立契人為墾戶衛壽宗。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帶墾埔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咸菜甕暗潭庄,供納課租。衛壽宗因乏銀隘粮需資,將此業賣給鄭益慶。交易金額為佛銀83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衛壽宗
  • 日期
    年代: 道光拾伍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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