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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四年林雲福兄弟立增找盡根字

本物件為咸豐4年(1854)12月,林雲福、林雲祿兄弟,先年承祖父遺下咸菜甕庄後水田一處,道光23年(1843)盡根杜賣于范嘉鳴兄弟,契價銀兩交明白,今因乏銀費用,無可向借,前來懇求將此田價再為增添,范嘉鳴兄弟即將田小租穀三十石正交雲福兄弟親收足訖,日後子孫永不敢言找贖,恐口無憑,立增找盡根字。契紙一張,一枚「應揚黃記」戳記。立契人林雲福、林雲祿自筆;在場黃仰娘、林阿五;原中人李啊苟、阿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雲福
  • 日期
    年代: 咸豐四年甲寅十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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