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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吳金吉對現佃租胎借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7年(道光27年)10月吳金吉對現佃租胎借銀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47年(道光27年)10月所立,地點位在竹塹社,立契人為吳金吉,向范汝舟胎借佛銀4700大員,利息每年每佰員貼谷12石5斗,合計共587石5斗,每年6月早季清納,典限2年。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金吉、吳金吉
  • 日期
    年代: 1847~184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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