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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二年十一月九日范洪祿擔保胎權取消証

本物件為西元1909年(明治42年)11月9日范洪祿擔保胎權取消証,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909年(明治42年)11月9日,立契人為范洪祿,於西元1906年(明治39年)10月30日向陳联芳銀700円。今范洪祿備足700円清還,並由范洪祿取消胎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9~190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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