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八年賴久奎立杜賣盡斷根水田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光緒18年(1892)賴久奎立杜賣盡斷根水田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1枚、「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半截戳記1枚、「新竹縣印」3枚、「新竹縣印」半截戳記5枚、「□□社衛答礼九納記」1枚、印章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賴久奎。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下橫坑沙坑莊,應納大租。賴久奎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范春芳、范廣茂。交易金額為佛銀15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久奎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捌年壬辰歲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