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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竹北一保平林庄監生范錦光告弟范成金訴狀

本物件為光緒3年(1877)6月3日,竹北一保平林庄監生范錦光年六十三歲,抱告弟范成金年四十歲,為暗謀蠹害,課源均失懇,恩諭飭緝拏以安耕農,光先年與叔父國楨承買下橫坑庄沙坑大陂塘一口以灌溉平林庄田業,去年六月間洪水衝破,至冬重費工本修築,堅固有餘,今年五月初二,竟有不法刁惡膽將企消涵填塞,致放水不行,苗盡槁壞,光聞知,隨督責耕佃,在塘邊築成茅屋二間巡察顧守,至十七日又趁人不備,將企消涵放孔,令蓄水不住,田皆旱涸,其後刁惡肆意作害,六月初一夜焚毀顧守房屋,將來陂水兩害,田園皆荒,租課何由供納,耕作何歸工本。青天大老爺俯憐農民,恩准當諭飭差,協同庄正查拏。紙一張,無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錦光
  • 日期
    年代: 光緒參年六月初參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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