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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范嘉鴻等三房兄弟同立鬮書字

本物件為同治8年(1869),長房范嘉鴻、二房范嘉坤、三房范嘉禎等,先年承父創置之物業俱分管,僅存咸菜甕南門街等處公業以抵債務,茲兄弟商酌欲將留存之公業,按作三大房平分立鬮分管,拈得此鬮之田,應還此田之債,各不得推諉,請得房親人等前來立鬮分管,今欲有憑,同立鬮書字。契紙一張保存完好,一枚「淡水分府張給咸菜甕庄□長范阿福戳記」。立書人范嘉鴻、范嘉坤、范嘉禎;代筆人鍾慶揚;在場欽河、欽全、七秀;族長范阿福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嘉鴻
  • 日期
    年代: 同治捌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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