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二十年王天送立借地基限字

本物件為光緒20年(1894)11月,王天送因欠地居住,向范崇德兄弟在咸菜砽崁下,借得地基一處架造房屋一間,限住三年為期,送將屋毀拆地基交還業主,倘就近有築墳穴屋有阻碍,不拘月日,隨時拆還不敢延宕,亦不敢向取工資,恐口無憑,立借地基限字。契紙一張,無戳記。立約人王天送;場見人羅十滿;擔保人王阿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天送
  • 日期
    年代: 光緒卄年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