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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九年新竹郡關西庄坪林范洪漢等三人五十處物業擔保權利表示

本物件為大正9年(1920),新竹郡關西庄坪林一二一號等,業主范洪漢、范洪灶、范朝棟在同一地區五十處建物敷地、水田、旱田等物業之擔保權利表示。契紙十張,無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大正九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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