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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一年竹塹社通事老萊湘江土目衛福生及甲首耆番等立給總墾批字

本物件為嘉慶11年(1806)8月,竹塹社通事老萊湘江、土目衛福生,及番差甲首耆番等,承祖遺下樹林青埔一處,今因洋匪滋擾,各憲調撥社番隨軍前往,各番家眷日食係萊代借費用,無奈同眾番耆甲首商議,將老古石埔地給漢人江顯為、吳圓叔、林胡官等承墾,自備工本牛隻農具種籽糧食,開陂鑿圳墾成水田,照台定例,其埔自丙寅年起至丙子年止無供納大租,丁丑年以外,水田按甲供納大租穀,每甲應納大租穀六石,遞年早季照台例一九五抽永為定例,日後不得加減,此業係眾番公同合約,願與老萊、福生日後收租永為己業,恐口無憑,立給總墾批。契紙一張,五枚戳記,三枚同款「竹塹社通事荖萊湘江圖記」,一枚「竹塹社土目衛福星圖記憑」,一枚「衛三献記」。立契人麻那吻斗七等六十四人;在場老萊湘江等十二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麻那吻斗七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壹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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