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四年大甲西社巧技立開墾埔園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4年(1901)2月,大甲西社巧技,承祖父遺下頂溪州庄不入則下下園三分一厘二毫八絲,年納大租粟二斗,今因乏銀費用,願將此埔園出墾,頂溪州庄漢人柯炮出墾埔園,議定時值墾價銀十二大員,銀即日交收足訖,埔園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永為己業,自此一賣千休寸土不留,今欲有憑,立開墾埔園契字。契紙一張有破損,九枚戳記,五枚模糊不清無法辨識,一枚「潘清涼」,一枚「烏蚋淡眉信記」,一枚「林泉」,一枚「潘清晟」。立契人巧技;知見潘清涼以印代簽;在場烏蚋淡眉以印代簽;為中林泉以印代簽;代筆潘清晟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巧技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拾四年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