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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六年頂店大甲西社婦巧養市烏目立出贌耕田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6年(1880)12月,頂店大甲西社婦巧養市烏目,承祖父兄烏目連登遺下應得田園一所,今因乏銀費用,願將田園出贌,本庄漢人曾清溪出首承贌,言議磧地佛面銀六百大員,銀即日交收足訖,隨將水田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逐年六月配納大租粟二斗正,不得少欠拖延,其田限耕八年,限滿之日聽業主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字,如銀未還,仍舊付銀主掌管照納大租,今欲有憑,立出贌耕田契字。契紙一張,九枚戳記,一枚「清賦騐訖」,二枚戳記殘損不能辨識,二枚同款「巧烏目裔養市圖記」,二枚同款「連登烏目信記」,一枚「君乃萬秀信記」,一枚代筆私章無法辨識。立契人巧養市烏目;知見君乃萬秀以印代簽;在場潘水;為中人王貴;代筆以印代簽無法辨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巧養市烏目
  • 日期
    年代: 光緒陸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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