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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大甲西社連登烏目合立贌耕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10月,大甲西社連登烏目,承祖父遺下下龜殼庄魚寮埔園一所,今因乏銀別置,漢人宋蔭出首承贌,議定時值磧地佛銀二十一大員,銀即日交收取訖,埔園即踏明交付銀主前去自用工本開闢成田永為己業,每年應納口糧大租穀四石正,早季照單納完清楚不敢拖欠,不拘年限,永遠付宋蔭掌耕納租,恐口無憑,合立贌耕契字。契紙一張,四枚同款「連登烏目信記」戳記。立契人巧連登;為中東天机;代筆人黃定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連登烏目
  • 日期
    年代: 咸豐柒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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