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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大甲西社世老巴蘭等三人合立招耕收壓地銀字

本物件為嘉慶24年(1819)10月,大甲西社林武力、世老巴蘭、阿宗,承父墾下十三甲庄水田二處,前招得漢人林聖佃耕,年限已滿,世老等備佃耕字內原壓地銀元向林聖之子林法清還明白,取回佃耕字,茲因世老無力耕作兼乏銀應用,又招得林桔前來承耕,林桔備出佛銀二百零八大員,付世老收為壓地銀,銀即日親收取訖,二處田即踏明界址交付林桔前去掌管耕作,限贌十四年為滿,年限滿日聽世老備足字內壓地銀取回原字,今欲有憑,合立招耕收壓地銀字。契紙一張,七枚戳記,一枚騎縫章,一枚「清賦騐訖」,二枚「世老信記」,一枚「阿宗信記」,一枚「理番分府給德化社總通事嘉巳邁稱長行記」,一枚「林武力巴□記」。立契人世老巴蘭、林武力、阿宗;代筆慶吉;為中答礼軂夷;知見嘉巳邁稱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世老巴蘭
  • 日期
    年代: 嘉慶貳拾肆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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