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十年蔴裡蘭社阿打歪茅格等三人立撥定合約

本物件為嘉慶10年(1805)9月,蔴裡蘭社阿打歪茅格、阿四老阿敦、后伊阿敦等,今因叔姪分爨,所有祖父遺下田業應即撥定各自分管,邀請總通土甲耆老到社公撥,自撥之後,各管各業,子孫永不得混爭,今欲有憑,立撥定合約。契紙一張,四枚戳記,一枚騎縫章,一枚「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裕元長行戳記」,一枚「理番分府給西勢尾社土目潘學和長行戳記」,一枚「岸蘭社土目阿打歪大完圖記」。立契人阿四老阿敦、阿打歪茅格;知見潘學和以印代簽;在場總通事潘裕元以印代簽、阿打歪大完用印、阿敦打歪、郡乃孝里希、馬下六毛干、孝里希馬下老。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阿打歪茅格
  • 日期
    年代: 嘉慶十年九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