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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四年江好立承墾字

本物件為嘉慶14年(1809)12月,江好今承墾得叭噠干社六茅阿沐及郡乃六木里承管埔山一處,即日當社言定江好自備工本墾成田園,三年以後,遞年供納大租穀一石正,六茅、郡乃兩家均分,以為定例,不論豐荒租無加減,今欲有憑,立承墾字。契紙一張,十三枚戳記,四枚騎縫章,四枚同款「樸仔社副通事潘學進記」,一枚「理番分府給樸仔籬社副通事潘安興長行記」,一枚「理番分府給樸仔籬社土目馬下六阿四老長行記」,一枚「甲頭潘學文記」,一枚「張觀妹記」,一枚「朴社記」。立契人江好;依口代筆朴社記以印代簽;在場見潘安興、潘學進、潘學文、張觀妹、馬下六阿四老,皆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好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肆年已已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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