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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潘馬里雞打歪立出杜絕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4年(1901)潘馬里雞打歪立出杜絕賣盡根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鯉魚潭內社頂庄人潘馬里雞打歪。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六櫃坑口,帶坑水、大租、地租。打歪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標兄阿四老阿敦。交易金額為龍清價銀23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馬里雞打歪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拾四年九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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