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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台中縣知事木下周一核可之土地買受證明書

本物件為明治34年(1901)台中縣知事木下周一核可,台中縣苗栗三堡鯉魚潭內社十九號小租戶潘阿四老阿敦,與內溪底庄區長張連富向台中縣政府提請核可的三筆土地之買受證明書。契紙一張,三枚戳記,二枚同款「潘四老阿敦」,一枚張連富。立契人潘四老阿敦名下用印;區長張連富名下用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阿四老阿敦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四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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