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八年潘福元立杜賣盡根水田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潘福元立杜賣盡根水田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印章2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台中廳拺東上堡岸裡大社潘福元。 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3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廳苗栗三堡鯉魚潭庄。潘福元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潘阿四老阿敦(岸裡社潘家)。交易金額為價銀130圓。岸裡社為中部平埔族之一屬巴宰族,清代時的活動範圍以台中神岡、豐原為中心。近年來所發現的「岸裡文書」,成為研究中部平埔族土地經營、族群關係、社會文化的重要史料。 從這篇文書可以看見岸裡大社在日治時期仍然相當活躍,在日治仍有土地買賣情形,也可知曉岸裡社地權流失或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是一個長時間的歷史過程。此文書也見證了鯉魚潭一帶的平埔族生活發展的歷史軌跡。岸裡社的後代仍有部分人士生活在當地,該文書也是他們過往生活情形的記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福元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八年四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