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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內城阿敦阿維立備典田租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90)12月,內城阿敦阿維,今因本社婦阿來阿維及夫愛汝茅格,承祖父阿維后六、加巳斗歪遺管水田一處,咸豐年間出典與人,限滿多年,因阿來乏銀取贖,親自前來向阿敦阿維手內出首承典,備出典價銀十五大員,阿來親收取訖,向詹家抵還清楚,言定將此田交付銀主阿敦前去掌管耕作,限六全年,限滿之日聽田主阿來備足銀取贖,倘無銀取贖,不拘年限,銀到田還,今欲有憑,立備典田租銀字。契紙一張,四枚戳記,一枚騎縫章,二枚同款「岸裡社潘萬興合圖記」戳記,一枚不可辨認壓於代筆之下。立字人阿敦阿維;依口代筆以印代簽不可辨認;知見后六打必里;在場潘萬興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阿敦阿維
  • 日期
    年代: 光緒庚寅十六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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