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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岸裡社福元阿敦等人立出典山埔筀竹龍眼樹收銀字

本物件為明治34年(1901)4月,岸裡社福元阿敦、阿維眉仕,承祖父遺下山埔一座,今因福元等乏銀應用,願將此山埔出典于人,潘阿四老承典,議定典價龍清銀二十八大員,當日親收取訖,山埔隨即踏交銀主前去掌管,限典九全年,限滿之日,銀還山埔契字還,如無銀還,仍照字內所行,恐口無憑,立出典山埔筀竹龍眼樹收銀字。契紙一張,五枚戳記,二枚不可辨認,三枚各隨名下當為私章。立字人潘福元阿敦、阿為眉仕;知見阿沐后六名下有印;代筆人潘阿登名下有印不可辨認;為中人潘阿敦名下有印不可辨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福元阿敦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四年四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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