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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七年劉嘉猷立承耕典田備銀字

本物件為道光7年(1827)1月,劉嘉猷典得蔴裡蘭社大必里打歪水田一處,遞年租穀五石,今因田主乏銀應用,向耕人嘉猷手內備出無利磧底銀二十大元,又備出典田銀四十五元二毫,當社親收取訖,即日言定將水田付嘉猷掌管耕作,逐年收租穀抵典田銀利息,其銀母不拘年限,銀到租還,水田仍歸嘉猷耕作,今欲有憑,立承耕典田備銀字。契紙一張,七枚戳記,一枚騎縫章,五枚同款「蔴裡蘭社甲首潘阿沐打歪記」,一枚「社記」壓於代筆下以印代簽。立字人劉嘉猷;依口代筆「社記」以印代簽;場見潘阿沐打歪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嘉猷
  • 日期
    年代: 道光丁亥柒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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