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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年蔴裡蘭社阿敦阿維立嗣帖字

本物件為同治12年(1873)11月,蔴裡蘭社阿敦阿維與妾結髮多年並無生育,念及先前所出前妻蚋下阿沐帶妊離出,於後生男阿四老,行年二十歲,養父去世家用拮据,即日邀請宗族房親,言定願從前妻蚋下母子復遵夫婦,撫養成人繼承宗祧,阿敦阿維、蚋下阿沐二比甘願,恐口無憑,立嗣帖字。橫幅契紙一幅,七枚戳記,一枚「蔴薯舊社土目潘續福長行記」,一枚「蔴薯舊屯郡乃阿仁記」,一枚「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國恩長行戳記」,一枚「軍功五品職員潘貴□」,三枚難以辨認。立約人阿敦阿維、蚋下阿沐;代筆以印代簽難以辨認;知見阿辛阿沐、后肉毛干、阿投阿維、該旦馬下六、名六大宇。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阿敦阿維
  • 日期
    年代: 同治拾貳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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