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一年陳發同姪陳萍立承墾永耕備出典現租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1年(1885)3月,陳發同姪陳萍,向蔴裡蘭社阿敦阿維承祖父遺下水田一處,因業主乏銀應用,親來向原耕人陳發叔姪手上備出典價佛銀三十八大員,又備出無利磧地銀十一大員,當社備交足訖,業主願將此田付銀主掌管抵利,不拘年限,銀還租還,今欲有憑,立承墾永耕備出典現租銀字。契紙一張,五枚戳記,一枚騎縫章,三枚同款「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隆德長行戳記」,一枚「蔴薯屯社岸南社屯目潘來成戳記」。立字人陳發、陳萍;知見斗肉打歪;在場代筆潘隆德以印代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發
  • 日期
    年代: 光緒乙酉拾壹年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