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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詹金臺立出准贖水田收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90)10月,詹金臺承父典得鯉魚潭內城阿維后六與妻加己斗歪份下水田一處,咸豐年間出典於人,收過典田價銀十四員,即日業主乏田耕作,備足佛銀十四員,交付接耕人詹金臺,隨即將田交付業主自己掌管,前業主出典字紙遭遇戴逆擾亂失落,日後倘有拾出一概不堪行用,恐口無憑,立出准贖水田收銀字。契紙一張,無戳記。立字人詹金臺;代筆詹金臺;在場見潘四老阿墩;知見其發。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詹金臺
  • 日期
    年代: 光緒十六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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