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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鯉魚潭內城婦阿來阿維立收典田租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90)12月,鯉魚潭內城婦阿來阿維與夫愛汝茅格,承祖父內城上圳水田一處,前於咸豐年間出典與人,年限既滿,今因乏銀取贖,向本社阿敦阿維手內收過典價銀十五大員,向詹家贖回此田,銀字兩相交收取訖,將此田交由銀主阿敦前去掌管,限六全年,限滿之日,聽阿來備足契面銀取贖,倘無銀取贖,仍舊交銀主掌管,今欲有憑,立收典田租銀字。契紙一張,五枚戳記,一枚騎縫章,二枚同款「岸裡社潘萬興合圖記」,二枚難以辨認。立字人愛汝茅格、阿來阿維;依口代筆以印代簽難辨認;知見后六打必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阿來阿維
  • 日期
    年代: 光緒庚寅十六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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