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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二年陳爐等人同立鬮分水田合約字

本物件為明治32年(1899)11月,陳爐同姪陳清、陳火,前日爐與胞弟獅仔置有水田未有分折,今伯姪相商應當分割清楚,請出父親伯姪相商公同議處,拈鬮為定,自今以後好歹由人造化,不得爭長教短,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同立鬮分水田合約字。契紙一張,無戳記。立約人爐仔、清仔、大仔;在場糖;見証文龍;代筆家朝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爐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貳年十一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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