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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陳姓業主收取劉福及所納租穀後的完單

本物件為明治37年(1904)6月,陳姓業主收取柴頭井庄佃戶劉福及所交納明治37年甲辰(1904)早季租穀五石四斗九升之後,所開立付執的完單。暫收單一張,七枚戳記,二枚騎縫章,一枚「員林課館」,一枚「榮□堂」,三枚難以辨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業主陳
  • 日期
    年代: 明治卅七年六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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