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二年蕭鳴鳳與兄蕭鳴皋立分撥歸管字

本物件為同治2年(1863)3月,蕭鳴鳳與兄蕭鳴皋鬮分應得墾業,抽出一段經公踏明,將此界內田埔山崗撥歸長房之子瑞旺掌管永為己業,恐口無憑,立分撥歸管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蕭鳴鳳
  • 日期
    年代: 同治貳年三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