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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大甲西社婦無肉與子金鑾合立墾耕字

本物件為咸豐5年(1855)1月,大甲西社婦無肉與子金鑾,承祖父遺下東勢尾庄前田園三段,今因離社甚遠不能自墾,東勢尾庄漢人黃先進、曾媽義出首同墾,議定時值磧地佛面銀一百五十大元,其銀即日親收取訖,田園厝地等業隨即踏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蓋屋居住,贖時業主應坐其工本銀元,歷年應納大租粟三斗,每年早季給單憑納清楚,限墾十年為滿,限滿聽業主備出此字內磧地銀併厝銀清還取回原字,如無銀還仍舊聽銀主掌管居住納租,恐口無憑,合立墾耕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無肉
  • 日期
    年代: 咸豐伍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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