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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林蟄等叔姪六人同立甘願退耕字

本物件為咸豐8年(1858)12月,林蟄、林庶與姪泮水、萬來、乙未、西方等,承祖父遺下明贌過大甲西社潘萬秀田園一段,今因乏銀費用,蟄等商議願將田園退耕,大甲街黃洽勝號出首承耕,議定實出退耕時價佛銀五十大員,銀即日親收取訖,田園隨時一起踏付銀主前去掌管耕種永為己業,自此一退千休,恐口無憑,同立甘願退耕字。契紙一張,保存良好。無戳記。立契人林蟄、林泮水、林庶、林西方、林萬來、林乙未;為中人吳媽喜;代書人林英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蟄
  • 日期
    年代: 咸豐捌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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