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四年大甲新庄街林烏番立典水田茅厝契字

本物件為同治4年(1865)10月,大甲新庄街林烏番及兄弟等,承胞兄鬮分應份橫圳庄田簝水田二段又帶茅厝二間,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田厝出典,橫圳庄黃祈出首承典,議定時值典價佛銀一百一十八大員,銀契即日兩相交收取訖,田厝以及地基稻埕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田厝限八年足為滿,自丙寅年春起至癸酉年十月冬止,期滿之日聽番備足契面銀取贖,如銀項未便,依舊聽銀主掌管,恐口無憑,合立典水田茅厝契字。契紙一張,略有破洞。無戳記。立契人林烏番;在場劉氏;知見人林春花;為中人林甫田;代書人柯逢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烏番
  • 日期
    年代: 同治肆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